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杜海鹰、薛艳军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
2006年11月5日,杜海鹰、薛艳军分别假冒《山西画报社》和《中国法治》记者来到吕梁市柳林县,以要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曝光煤 检站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威胁,向该站索得现金5000元。
同年11月9日,二人窜至孝义市温家庄超限检测点,采用同样的手段,要求该检测点支付3.5万元至4万元。检测点工作人员将现金1.5万元拿到二人居住的宾馆,杜海鹰将现金收下。不久,二人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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