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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半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巴西,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积极投身各项文化事业,成为巴西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赞助者。
巴西在发展文化事业中,长期受资金不足、发展不平衡等发展中国家所普遍面临问题的困扰。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巴西《文化赞助法》的颁
布,大批企业和个人纷纷跻身于支持文化事业的行列,使这一状况得到了明显改观,其中国有企业扮演了重要角色,巴西石油公司和巴西银行是巴西最大的两家文化事业赞助商。
根据巴西《文化赞助法》,巴西企业和个人赞助文化事业的资金可通过减免所得税的形式返还。根据巴西文化部提供的数字,这一法律颁布前,巴西赞助文化事业的企业寥寥无几,但法律颁布后,企业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1996年达到约5000万美元,2005年增至约2.5亿美元,而同年巴西政府的文化事业预算仅为约2亿美元。
巴西国企扶持文化事业的方式多种多样。它们一般都设有自己的文化中心,并常利用文化中心直接开展文化活动。巴西银行和联邦储蓄银行设在圣保罗、里约热内卢和巴西利亚等主要城市的文化中心均为当地最具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场所,常年举办展览、电影放映和讲座等活动。
在文化事业的投入中,巴西国企对文化活动项目的赞助比重最大。赞助项目的确定通过公开遴选进行,经发布公告,网上申报,然后由企业的文化事务主管、文化部官员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后确定。
巴西国企一方面努力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参与文化活动的机会,另一方面还积极从事文化艺术的启蒙教育。在巴西银行和联邦储蓄银行文化中心举办的活动中,造型艺术展览全部免费,展览图片免费发放,影片放映仅象征性地收费,演出和音乐会也大多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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