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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孙海悦)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以及出版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第四批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图书出版资金项目评审会11月15日在京召开,获得资助的出版项目将于近日公示。
据介绍,自新闻出版总署今年6月发出《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图书出版资金项目的通知》以来,各出版社踊跃申报。截至10月,共有84家出版社上报选题182种。其中,纯民族文字选题64种,民族文字与汉语对照选题20种,外语文种选题4种,汉语及汉语与外语对照选题94种,内容涉及少数民族历史、文学、艺术、教育、语言文字、古籍、宗教、少儿、医学、农业科技等诸多方面。经有关部门初步筛选,入选参加评审的选题为150种。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司长吴尚之在评审会上表示,评审过程要严格评审要求,讲求资助项目的质量和价值;
要严格评审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开、规范;要突出重点,重点资助民族文字出版社和少数民族地区出版社;在严格评审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多种民族文字和民族地区点面相结合。图书司副司长王英利强调了评审工作的四个资助重点:重点资助已列入国家图书重点规划的选题,适当兼顾其他选题;重点资助歌颂改革开放成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三农”、青少年及“走出去”选题;重点资助民族文字选题,适当兼顾高质量非民族文字类的选题;重点资助民族类出版社,适当兼顾其他出版社。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分别于2003年3月、2005年6月、2006年12月分三批下拨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图书出版资助款项共计650万元。此次资助为该项资金的最后一次资助,明年起国家将设立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助力民族出版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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