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报纸开始喝下自酿的苦酒。11月17日,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因发布的违法广告性质严重,《南
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等4家报纸的药品、医疗等广告发布业务将被暂停7日或30日。
“吃下某某药几个疗程,将彻底治愈糖尿病”,“轻轻一喷,您将从此告别白癜风的困扰”……很多观众或读者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听到看到过类似的虚假医疗广告,不少人甚至被骗走钱财并耽误了治疗时间。针对媒体刊载违法广告现象的抬头之势,国家工商总局曾对6月8日出版的35种都市类报纸和6月份第四周出版的19种文摘类报纸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进行抽查,发现海南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南国都市报》等都市报违法率达75%、吉林日报报业集团的《文摘旬报》等文摘报高达100%。
近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对今年二季度全国广告监测中广告违法率70%以上的5家都市类报纸和广告违法率100%的7家文摘类报纸进行跟踪监测。9月21日至23日(三天)和9月17日、23日(两期)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广告违法率依然居高不下,分别为77%、80%、100%、100%。例如,《济南时报》9月21日A39版发布的“OJO活性睾丸因子”食品广告,《文摘旬报》第37期15版发布的“北京轩仁男科医院”医疗广告均为非法广告。他们的主要问题是药品、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宣传医院中药制剂或处方药,广告内容宣传有效率、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传增强性功能的功效等。
鉴于以上报纸发布的违法广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10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责成报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并依法暂停《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7日,暂停《文摘旬报》、《书刊报》发布药品、医疗广告30日。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已经责令《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的出版单位进行内部整顿,责成其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发布制度,要求其主管主办单位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总署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本地报纸的广告内容审读和监管工作。
又讯
今年以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加大对报纸出版单位刊载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其中,河北《燕赵晚报》、吉林《家庭主妇报》、海南《海南声屏报》、辽宁《故事报》、内蒙古《老年文摘报》、北京《北京广播电视报》以及云南的《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都市时报》分别被本省(区、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以上报纸的主要问题有:违规刊登了国家禁止刊登的治疗尖锐湿疣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癌症(恶性肿瘤)、无痛人工流产等内容的广告,刊登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内容的色情内容和格调低下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