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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赖名芳)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就海南、重庆、山西等地连破“四假”大案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四假”问题的关键是假记者。正是因为有了假记者,才产生了假报刊、假记者站和假新闻。执法部门及司法部门将制造“四假”的主要罪犯绳之
以法,极大地震慑了一些不法之徒企图以“记者”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此外,公开曝光这些重大案件,揭露假记者种种敲诈勒索“招数”,对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具有警示作用。彻底根除“四假”现象,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
这位负责人提醒社会公众,以媒体“曝光”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往往是假记者们惯用的伎俩,在查处的多起假记者案中可以发现,他们敲诈的对象多为煤矿、私营企业、各种事故单位的法人代表和环保、治超、交警、食品卫生等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而假记者们的骗术其实并不高明,其敲诈敛财手法也不外乎几招。一是找毛病。被敲诈的对象如存在问题,先以媒体曝光要挟,进而摆出大报、大刊“记者”的架子,谎称认识某某高层领导并吹嘘自己能摆平“问题”,以诱骗当事人或单位领导直接现金交易或出资在其刊物上刊登广告,他再拿广告提成。二是不断骚扰。假记者一般都有一股拿不到钱不罢休的“韧劲”,只要盯上你就会不断地打电话、不停地上门骚扰。其它敛财手法还有:(1)卖“记者站”(大部分为非法设立)的站名、社名,兼收管理费。省一级从“总部”买回站名、社名后如法炮制,再向地市一级卖“分社”。(2)卖假记者证、调查证。非法杂志社、记者站设立后,他们便开始招募人员,收取数额不菲的“职业押金”、“培训费”或培训资料费后,发给假记者证。有的还另发一个社会调查证,以备应付执法人员和真记者。(3)替人讨债、打官司、吹嘘能替人找工作,骗取钱财。(4)以所谓的“记者”身份护送超载车等牟利。
“假记者的泛滥,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这位负责人说,它扰乱了报刊出版的正常秩序,败坏了新闻工作者在人民群众中的名声,影响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也扰乱了政府机关和企业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一些非法报刊社的假记者,不停地穿梭于机关、企业,特别是在他们的工作出现问题后,更是如过江之鲫,搅得其苦不堪言,搅得真记者也无法正常采访。再者,由于敛财容易,一些非法之徒进入这一非法行业后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混乱。甚至一些地方假记者团伙化,个别已具有黑社会性质。而非法报刊所载文章,不仅误导新闻舆论导向,还挑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整治“四假”专项行动是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消除公害,是顺民心,得民意的。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整治“四假”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广泛宣传,加大对非法出版案件查处成果的宣传报道力度,揭露非法报刊的种种非法出版手段及其危害,揭露假记者们并不高明的行骗手段,以便广泛教育社会公众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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