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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广州警察开枪致广州珠江医院神经科医生尹方明副教授死亡的事件,目前警方已经公布初步调查结论。作为一起突发事件,这一事件也受到媒体的极大关注,媒体评论也随着报道不断进行跟进。
然而,评论界也对某些评论本身提出了质疑。比如,曹林先生在11月15日
的《长江商报》发表文章认为:“更有媒体在事件发生还不到半天的时间后迅速刊出评论,作出了‘巡警开枪打死教授是滥用权力’的判断,并敦促警方‘尽快公开教授遭警察枪击身亡的真相’(再快也得调查后才能发言,哪里有如此神速),这种仓促、鲁莽、缺乏足够事实依据的判断是相当不负责任的,几乎使舆论对该事件形成一边倒的认知。”而田继贤先生也在11月15日的《佛山日报》发表文章认为“为什么一些时评作者不在和事件真相的披露抢时间、赛速度时,对死者进行暴力抗法的猜测,以及可能性的推理,并据此以评说呢?这种不无片面的、甚至可以说是立场预设的对警察的怀疑、批评,又是否真正的客观公正?”笔者以为,这不仅仅涉及对于这一事件本身的评论问题,更涉及到在突发事件中,媒体如何跟进的问题。
在突发事件中,媒体有否必要及时跟进,要求迅速公开真相?笔者以为,在第一时间发出呼吁,表达公众与媒体对于事件真相的关注,才能最大程度地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事件的调查与公布。因此,媒体广泛介入,让公众知道事情的原委,要求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调查组是必要的,而评论只是表达一种吁吁和关注,对于真相是否能及时公布的疑虑,这种呼吁是完全有必要的。
媒体具有监督政府权力合法行使的职能,对于有的突发事件,媒体和公众有权先问问:在突发事件中,政府及其官员在行使公权力时,是否滥用权力与渎职。所以,媒体与公众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出“警察是否滥用权力”的质疑,当然评论不能作出公权力一定存在滥用与渎职的判断,这些必须等到事情的不断调查而定,而政府及其官员要摆脱媒体与公众的这种质疑,就必须用调查的事实来推翻加之他们身上的“有罪推定”,并且他们也具有这种澄清事实的条件与能力。媒体与公众这种质疑的立场预设,反而有助于地方政府尽快地进行调查,有助于真相的澄清,有利于监督政府依法行使权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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