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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乞丐”干部被判刑两年
备受社会关
注的宁陕县广货街镇“民政干部跨县抛弃流浪乞丐致其死亡”一案一审宣判,柞水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谌太林有期徒刑2年。
今年6月30日,柞水县110接到报警,称在黄花岭一隧道口发现一具男。当日下午4时许,该县营盘派出所所长胡一才带民警赶赴现场:死者约30岁出头,身高约1.6米,短发、消瘦。
警方初步认为是一起凶杀案,20名民警分头寻找尸源。由于营盘镇不远就是宁陕县的广货街镇,民警赶赴此处寻找线索,广货街群众认出了死者。警方最终发现镇政府民政干部谌太林在29日曾雇用一辆面包车,将死者拉到黄花岭。
谌太林,今年52岁,是广货街镇民政、宗教助理员。
据了解,6月29日,安康市有关领导来广货街镇检查卫生和安全生产,谌太林看到街道上有一病重的流浪男子,就向主管民政的副镇长请示,这位副镇长说“你处理一下”。随后,谌太林雇用了一辆面包车,又找来在镇上补车胎的男子郭某,让他和司机将流浪男子扔到柞水县境内。30日下午3时许,这名流浪乞讨者死在秦岭深山中。
7月4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谌太林涉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其刑事拘留。7月13日,由于谌太林的家庭情况很差,被予以取保候审。
“抛弃流浪乞丐致其死亡”事件发生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指令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11月初,谌太林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昨日上午,此案在柞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宣判被告人谌太林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谌太林对此判决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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