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网播
传媒界
广播电视
新媒体
报纸期刊
传媒百态
广告界
传媒展示
行业资料法规
业界高层
会议活动
广电总局
广播
电视
互联网
手机
Mobil
报纸
期刊
广告艺术 广告联播
标题
作者
关键字
日期
中国新闻出版报热线:010-8732430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传媒频道
>
传媒界
>
行业资料法规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的管辖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01-29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行为的网络
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查看文章评论
欢迎您对该篇文章发表评论
网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媒体黄页
图说天下
新热报道
更多>>
·
“三网融合”将迈出实质步伐
·
年终盘点:新闻出版报回眸2007
·
《于丹〈论语〉心得》夺得07年度全国优秀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
七家报业集团明年将建千个农家书屋阅报栏
·
2007年都市报质量检查开始
·
2008北京图书订货会规模将创历届之最
·
制作同质化 中国动漫“创意”路在何方
·
任慧英解读“出版传媒”首轮投资定盘
·
《夜郎文学》《中国卫生产业》因违规被停刊整顿
·
媒体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将被禁发广告
·
被查处后拒不改正的印刷企业将不予审核登记
版权管理
更多
>>
·
“829”制售非法报刊案开庭审理
·
浙江德清工商净化网络环境
·
网络视频的版权出路合作共赢
·
烟台市场藏违法电脑盗版软件
·
萍乡稽查队突查一盗版音像店
·
各地宣判一批侵权盗版案件
·
广州执法总队全面严查侵权挂历
·
开封查缴28万册非法教辅
·
巩义执法人员接受业务法规培训
·
音像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完善
·
世博会吉祥物引发域名抢注浪潮
推荐博客
更多
>>
中文日报
央视新大楼
·
中文日报
·
央视新大楼
论坛精华
更多
>>
运营总监:董岩 执行主编:杨为民 编辑:徐平 赵膺祚 刘洁沅 王莹莹 杨圣杰 美术设计:韩龙 程序: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