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在发布《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的同时,对具体操作过程做出了安排:
1.广泛发布消息,并为纠正不规范行为留出了时间
新闻出版总署2007年4月12日向各地下发《期刊出版形式规范》文件的同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和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中国记者网”上全文发布,《中国新闻出版报》配发的消息还在新浪网等网站转发。目的是让全国期刊界尽快了解这一规范,并及时纠正期刊出版形式中不规范的内容。从我们掌握的信息看,很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都及时转发了这一文件,并向重点期刊打招呼,要求依照《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及时纠正,如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转发了文件并要求各家刊物对照文件进行自查并报告结果,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及时召集一百多家市属期刊的负责人,请专家解读《期刊出版形式规范》。
为了使得检查工作行之有效,我们安排从发布《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到开始实施检查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这就为期刊对照《期刊出版形式规范》自查,及时纠正出版形式中不规范的行为留出了较为充足的时间。
2.检查工作统一标准,并及时公布结果
为了对全国期刊的出版形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有比较准确的把握,首次出版规范检查由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司组织人员统一实施,检查实施统一的标准,这样做一方面减轻了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由于各地对文件理解方面的偏差而掌握检查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因为期刊数量较多,检查工作将从2007年7月开始到年底全部完成。随着检查工作的进展,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将在中国记者网上陆续公布受检合格期刊的名单,并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将该地区不合格期刊的名单及存在问题通知各地新闻出版局,请省局告知有关期刊出版单位并要求及时纠正。
随着期刊市场的不断变化,期刊在发展中也会遇到种种问题,比如期刊主管主办单位人员机构的变化,出版机制的变化等等,会导致一些期刊不能够维持正常出版,因为读者市场的变化导致一些门类的期刊失去市场,对于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不能够正常出版的期刊,管理部门将实施退出机制,停办一些期刊,将刊号用于扶植当地的名刊大刊,用于创办适应读者需要、确有市场需求、能够填补市场空白的新刊物。
3.实施动态管理
对发布在中国记者网上的合格期刊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合格期刊新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将从网上撤销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期刊进行出版规范检查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管理措施,今后将贯穿于各地对于期刊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相信,随着新闻出版管理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随着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期刊事业的发展一定能够更加规范,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