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到河北某村调查农村阅报栏建设。这是当地一家报业集团无偿援建的,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村收发室的人员却说没有几个农民过来看。我不解地问为什么,他解释说:“农民最爱看如何致富、维权等实用信息,现
在全是各级党报,离农民生活太远,也不新鲜了——报纸到了村里都是三四天后了,重大新闻也通过电视、广播了解了,谁还大冷天站在外边看旧报啊?”
这件事提醒我们,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一定要多听基层老百姓的意见,防止花了大笔钱却事倍功半。
十七大后,党和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例如,在新闻出版领域,农家书屋工程更加规范化、出版基金额度明年将进一步增加、全民阅读活动即将进入国家层面,广大老百姓最基本的读书、看报的权益越来越充分地得到保障。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无论是政府还是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认识还是初步的,仍处于探索的阶段,还不像抓导向、抓改革、抓产业发展那样熟练,目前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当前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保证全体民众享受到基本的精神文化产品(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它不是为某个人或某个单位服务的,讲究的是资源的平均化与机会的均等化。因此,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排斥市场,政府可以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手段来配置资源、提高效率。
其次,公共文化服务不仅要提供“有形产品”,也要注重提供“无形服务”。有形的产品看得见、摸得着,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如某地方建了多少农家书屋、村村通工程完成得怎么样、图书馆又建了多少家,这都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也不要忽视无形的东西,如法律法规的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这些虽然不像农家书屋那样具有一个个实体,但是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
最后,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放在第一位。有些人也在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忙碌,但只是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是在为上级领导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只要领导认可、高兴就行。至于群众的文化权益,群众的文化需求,他们则考虑不多。例如,有些地方也建起了农家书屋,但是里面摆的是农民看不懂不感兴趣的书,他们去几次发现没合适的书就不去了,阅览室冷冷清清或改作他用。
因此,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要多听基层群众的意见,不能为了领导为了检查而忘了群众,验收时要以老百姓满不满意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