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近日在京会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副总干事弗朗西斯·加
利先生和助理总干事王彬颖女士一行。
阎晓宏对副总干事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长期以来对中国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阎晓宏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出发,将保护知识产权提升为国家战略,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前,实施国际互联网公约、推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立法、完善作品版权登记制度等工作都是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重点。
阎晓宏说,作品版权登记对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版权局鼓励权利人在登记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条件下更好地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并促进作品的使用。中国政府希望在此领域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在谈到民间文艺的版权保护问题时,阎晓宏指出,中国是一个拥有丰富民间文艺资源的多民族国家,抓紧保护民间文艺作品的立法工作,是有效保护、开发、利用民间文艺资源的现实需要,是发挥资源优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工作。
早在1990年,著作权法第六条就对“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办法”有明确规定;1997年,国家版权局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得到了WIPO的充分肯定。进入21世纪,国际社会对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问题的探讨再度升温。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委托国家版权局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调研和起草工作。阎晓宏指出,由于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模式与传统版权保护模式有很大不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我们将按照我国国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间文艺作品保护立法工作,重要的是对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要体现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和根本原则,要体现法律的一致性和社会公正性。
加利感谢阎晓宏的会见,并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就表示高度赞赏。他表示,中国近年来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中国的版权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已经大大缩小。他赞同中国政府鼓励版权登记的举措,认为加强版权登记工作有利于在新技术条件下确定版权的归属,并表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在此领域发挥更多的作用。加利对中国政府加强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决心和努力十分赞赏。他表示,加强对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有助于保存各国的文化特色,有助于再现古老文化的魅力,有助于开发民间文艺作品的商业价值。努力推动各国加强对民间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工作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应尽职责,尽管困难重重,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决心迈出重要的第一步,之后一些具体问题可由各成员国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双方还就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交流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沟通。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等参加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