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青岛市版权局获悉,为加强对奥林匹克版权的保护,维护奥林匹克版权所有人及奥运遗产有关作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帆船赛在山东省青岛市顺利举行,青岛市版权局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帆船委员会(青岛)联合制定了保护奥运作品版权方案。
为切实加大与奥林匹克有关作品版权的保护力度,为奥帆赛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青岛当地以加强对与奥运有关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为重点,广泛开展对奥运有关版权知识的宣传,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的奥运版权保护意识,力图树立青岛良好的国际形象。
保护奥运作品版权方案中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建立与奥运有关作品的版权登记绿色通道。根据有关部门或相关权利人的申请,对其在奥运会筹备过程中可能成为奥运遗产的艺术作品进行筛选和形式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并开辟与奥运有关作品的版权登记绿色通道,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赴山东省有关登记机关办结。
二、协调做好奥帆赛期间音乐作品的使用许可。根据需要积极协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做好对奥帆场馆中使用的背景音乐、颁奖或比赛中使用音乐的授权许可工作。
三、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 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与奥运有关的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的销售单位实施全程、全方位监控,加强对奥运版权的日常监管。不定期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组,对重点区域、市场和路段实行随机抽查,对发现销售侵犯奥运版权制品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奥运场馆周边环境。
四、开展奥运版权保护知识主题宣传。结合2008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利用报刊、网站、宣传板等各类宣传形式,开展奥运版权保护知识主体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奥运版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据了解,青岛市版权局、奥帆委及各区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涉及奥运作品版权保护工作,该市版权局与奥帆委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络员及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对出现的各类与奥运有关的作品,实时跟进,开展版权登记。接下来,将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奥运场馆周边及其他重点部位进行执法检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