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出版社、杂志社、音像社、电子出版社等应当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的报刊社如果国务院有规定的,以国务院及主
管部委或报刊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报刊社,事业编制外的签署劳动合同,而事业单位编制内的签署聘用合同。签署聘用合同的员工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相关权益方面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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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的前提:用人单位应尽量对劳动者做客观详尽的背景调查,以全面了解把握劳动者的背景资料,且劳动者应持有前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证明)。否则,如发生双重劳动合同关系,则可避免赔偿劳动者原工作单位工资收入及原工作单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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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署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双方书面确认,由劳动者本人和新闻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方为生效。劳动合同须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合同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由新闻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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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必须自录用之日起办理用工手续,新闻单位应建立劳动(员工)花名册,发工作证(记者证等)或胸卡等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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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在新法实行后,在与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员工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要求,新闻单位必须同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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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要求,用人单位应签署无固定期合同,同时并应承担应签而未签署合同期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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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事实劳动关系条件,则须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应签而未签合同期间的罚款。(郭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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