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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复制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被判刑
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方圆)
记者2月26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获悉,因无委托手续大量非法复制无SID码的只读类光盘,内蒙古金威视盘有限公司和江西吉安市定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受
到法律惩处。此前,两家公司已分别被新闻出版总署吊销复制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在2006年11月23日根据举报派出检查组,连夜对内蒙古金威视盘有限公司进行突查,在其仓库中查获了大量盗版光盘样盘。同年,根据举报线索,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和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在广州市查获一批从江西吉安发往广州的盗版光盘,在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的督促协调下,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和江西省“扫黄打非”办据广东方面提供的情况,顺藤摸瓜,对定安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该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至6日在没有合法委托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未蚀刻SID码的模具复制生产音像制品,同时未按规定留存有关备查材料。
金威公司和定安公司因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分别于2007年1月16日和2月27日被总署依法吊销复制经营许可证(只读类光盘)。这也是继2006年上半年新闻出版总署开展严厉查处违规光盘复制单位专项行动一次性关停14家违规光盘复制单位后的又一次严厉查处行动。
鉴于两家复制企业的有关责任人已触犯刑律,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按规定将有关案件移交公安部门。2007年3月29日,法院将涉嫌非法经营的金威视盘有限公司及直接责任人陈坚、陆月明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起诉。
经审理,金威公司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罚金135万元。陈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陆月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2007年3月14日,定安公司副总经理陈少辉、综合部经理杨庆宣被逮捕,并于5月14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理,定安公司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罚金4万元;陈少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杨庆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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