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品三国》被诉错别字超标一案,昨天在渝中区法院数字法庭开审。(《重庆晚报》2月26日)相信这桩涉及名人的不同寻常的官司,已引起学术界、出版界和法律界的普遍关注。
尽管庭审没有结果,原告重庆市民况力彬被易中天的委托律师指责为“恶意炒作”,
“希望法庭制止”,但笔者以为这桩诉案不无积极意义。它至少提出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什么样的图书才是合格产品?图书出版怎样对读者负责?谁来保护图书消费者的权益?
从媒体报道看,况力彬的起诉,列举了易中天《品三国》中17处、34个错漏。一本书上找出如此多的错漏,说明了什么?不只说明原告况力彬先生读书的认真,也说明《品三国》可能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笔者注意到,易中天的法律顾问和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代理律师在申诉时提出了两个理由:第一,《三国志》有四种派别的版本,每个版本都有可能不同,易中天《品三国》所依据的《三国志》与况力彬挑错所依据的《三国志》可能不是一个版本,不排除况力彬参照的《三国志》有错,挑出的“错漏”并非“一定有错”;第二,原告况力彬并没有证据说明所指错漏已被法律上、学术上认定,是否错漏还“只是两种不同的看法”。两条理由,笔者认为明显有把责任往原告身上推之嫌。
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我们还不得而知。站在旁观者的立场,笔者只想表达自己的疑惑:既然提出况力彬依据中华书局的《三国志》来挑剔易中天的《品三国》“可能是不正确的”,那么易中天究竟依据的是什么版本《三国志》,何不说出来让公众识别?如果易中天先生明知《三国志》有多个版本,每个版本有不同的文字表述,却不在《品三国》中向读者说明,这算不算对读者不负责?
易中天也好,出版社也罢,面对一本因图书质量引发的带有普遍性的争议,如图书错漏太多、质量低下等,如果出版方不首先从自己方面反省,而是把一切过错都设想在读者一方,未免让公众有些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