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建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冯俊科
自去年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建立“四大准入”制度以来,与之相应的退出机制何时出台就一直为业界所关注。1月底举行的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透露,总署正在研究制订退出评估体系,具体方案还未出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者如何
看待“四大准入”制度?对建立退出机制有何建议?为此《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建纲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冯俊科,听听他们的想法与观点。
加强管理须明确三个问题
《中国新闻出版报》:这次全国出版工作会议再次突出强调要建立“四大准入”制度,您认为这对加强行政管理有何意义?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应如何加强管理?
朱建纲:我认为,“四大准入”制度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举措,回答了我们管什么、不管什么、怎么管这些基本问题。这为新形势下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有章可循,能够找到重点。
对地方省局而言,加强管理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答案应该是发展。管理只是手段,应该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事业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样才能找到管理的本质,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手段才不会偏离正道。二是怎么管。一方面,传统媒体还将在产业中扮演主要角色,要研究其发展基本规律、运作经验,拿出相应的、更加科学的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新的媒体业态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所以管理要有前瞻性,出现新事物,要及时研究用什么手段、方式去管理。三是依靠谁管。全国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干部职工是管理的一支基本力量,素质较高。但面对新形势,必须把全国各市(州)、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力量调动起来,有人戏称我们的管理系统“高位截瘫”,其实不无道理。原来给予市(州)、县(市、区)级管理部门的权限比较有限,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一些市(州)、县(市、区)的管理任务也很繁重,应该适当调整规范其权利责任,并在新闻出版执法的编制、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冯俊科: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出版业承担着文化传承、传播知识的重要任务,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素质,必须建立一定的准入门槛,这样才能保持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四大准入”制度至关重要。
加强管理方面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要把握方向。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吃透全国出版工作会议精神,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服务大局。第二,要勇于探索。管理创新是个新课题,既要解决战略上创新什么的问题,也要解决战术上怎么创新的问题。北京今年将重点抓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尝试把出版、发行、印刷、交易等各种资源整合起来,为推动出版改革摸索经验。
建退出机制要考虑多因素
《中国新闻出版报》: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一直是行业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去年以来颇受业者关注。您认为,建立退出机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朱建纲:行业确实需要退出机制。现行体制下,一些社会效益一般又不能养活自己,生存要靠上级政府部门买单的单位,占用了宝贵的出版资源,同时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但建立这一机制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要解决一个宏观性的问题,即中国究竟有多少出版单位合适。这个大的问题解决了,才能进行产业布局。二是要真正把市场法则运用到宏观布局中去,让没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单位退出。但麻烦在于,任何一个报刊都不仅仅是一个报号刊号的问题,后面会有一个庞大的机构,有债务、债权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因此必须出台相应的评估体系,才能使评估不合格的单位退出。
评估之后,还要考虑用什么手段——市场手段还是政府手段让其退出。如果是市场方式退出,引起的社会动荡会小些,可以按破产法等市场法则进行善后处理;而以政府强制方式使其退出,除非该出版单位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否则很难做到。评估体系必须能提供一个客观的数字,证明相关单位没有存在的价值、没有能力生存下去,这样才能使这些单位背后的机构愿意让其退出市场。
冯俊科:在建立退出机制方面,主要是解决观念问题。建立退出机制是出版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能否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什么样的退出机制,取决于出版改革的深入和力度。出版改革面临的许多问题是共性问题,其他行业改革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当然出版改革也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在退出机制制度设计上也应进行深入研究,根据不同出版性质区别对待。共性问题按照共性办法解决,特殊性问题采取特殊方式处理,要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发展规律。出版大发展大繁荣并不意味只生不死,做强做大客观上需要建立有生有死、充满生机制度的环境。改革需要成本,该付的成本就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