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谈到文化体制改革、保护知识产权等与新闻出版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报告指出,继续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将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改革政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等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人如何看待这些提法,并将在哪些方面加以落实?为此本报记者对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进行了专访。
文化体制改革获关键性突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柳斌杰说,五年来,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有了关键性突破。从改革开放整体布局来看,文化领域的改革时间排在最后,但这几年各级政府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为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而使得文化体制改革有了关键性突破。如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分开,在文化领域明显形成了市场的主体、管理的主体和服务的主体;在推动各地区、各行业文化单位体制创新方面,也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开拓发展新路,使得一批单位做大做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优惠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柳斌杰强调,党和政府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的鼓励和扶持政策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他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两个概念提出来,这在文化产业的理论认识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2003年,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开始改革,后来,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文件,对试点单位的财政、税收、资产处理、人员的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明确的优惠政策。实践证明,这些优惠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的问题,解决了市场体系构建中间的许多问题。使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通过体制改革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使国有文化企业焕发活力。鼓励民营和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发展,催生了一大批新的各种形态的市场主体。文化领域向外商开放,使得历来在文化方面投资不足、渠道太少、规模不大的情况有了很大缓解,出版、发行、印刷、电影等行业开放后,吸引了大批投资,大大促进了行业发展。他指出,尤其是最近几年,信息化、数字化等高新技术在文化传播领域的应用,催生了手机报、电子书等大量新的业态,大大加快了文化生产和传播的速度。广大人民享受的精神文化越来越丰富,高新技术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