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人”的职业规范
作者:卜铁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时间: 2008-04-08

  信息化社会中,新媒体数量正在急速增长,“新媒体人”职业失范现象也随之出现。记者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但人们的关注往往只侧重纸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而对于互联网、

手机等“新媒体”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的关注,还比较朦胧。

网络写手:私语者还是媒体人

  互联网发展了10余年,诞生了众多的新闻网站,但大多数网站都没有采访权,很多网络新闻都是从纸媒体照搬而来。由此看来,第四媒体似乎没有真正的记者,也没有独立的新闻报道,但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吗?以“博客”为例,写博客的人究竟是“私语者”还是媒体人,下面几个例子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名叫“棉被人”的网络写手,其题为“凡是我们不珍惜的,都会失去”的博文,最早报道出陈晓旭已经离世的消息,以至让纸媒体的娱乐报道部门惶惶然,如果刊登,害怕是以讹传讹的假新闻;不登,又怕会漏掉真消息。有些日报甚至在凌晨一点还在改动标题,许多传统媒体的记者编辑彻夜未眠。这生动地说明了私人博客也有报道性质,甚至,它走在了纸媒体前面,牵引了纸媒体。当然更多博客的确是个体的感情抒发,但即使是博主个人愤怒、焦虑的情绪流露,有时也会成为新闻事件被报道,其中“张鸣事件”就是一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张鸣教授,在自己的博客里写到了与学院领导的一些矛盾和争执,结果被撤消了系主任职务。此事成了一个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许多纸媒体都纷纷加入了报道行列。

  这些例子不容置疑地说明:博客不是一个私语的空间,而和互联网论坛、个人主页、各类报道一样,成了一个公共园地,甚至成了一个独立的新闻报道空间。而写博客的博主,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了“准记者”和“新媒体人”,因此就需要和传统媒体的记者一样,遵守一切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新媒体人:违规事件频发

  遗憾的是,许多“新媒体人”都没有意识到要遵守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规范,或者即使有意识,也因为各种原因,如个人一时的激愤情感,导致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例如多家报纸曾报道过的一则消息,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蔡国澍于200737日在新浪财经网登出《青海明胶:渤海证券借壳上市的最佳选择》一文,宣称“青海明胶存在被渤海证券借壳上市的强烈预期”。2007312日,蔡国澍又在和讯博客上刊登《辽源得亨:东莞证券借壳上市的最佳平台》一文,认为“辽源得亨自然而然地成为东莞证券借壳上市当仁不让的选择”。以上信息严重失实,对公司股价造成了影响,蔡国澍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这就是很典型的“新媒体人”违反职业规范,制造假新闻的个案。

  “张鸣事件”与假新闻无关,但他在一时激愤下写出博文,瞬间把自己与机构领导之间的矛盾、自己的离职,演变成了一个喧嚣一时的新闻事件。直抒胸臆,将愤怒焦虑公开化的结果,使他报道了自己的新闻,而以一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阐述,就难免偏颇,可能给事件另一方当事人乃至中国人民大学造成伤害。校方的公开信值得注意,“大家知道,任何单位都有程度不同的问题,但是把单位内部的问题拿到媒体上大事炒作,张鸣教授在国内开了个先例。”请注意“拿到媒体上”,这句话夯实了一个论点:互联网上的私人博客也是媒体,至少在公众的意识中,它已经成了媒体。

  手机被称为“第五媒体”,以往的手机报单纯将纸媒体的内容直接浓缩发到手机上,因而反应平平。但是,一段用手机偷拍的萨达姆被执行绞刑的录像传到网上,轰动了全世界,专家称这一段录像是“第五媒体”最好的注脚,让手机“第五媒体”的身份一时名声大噪。当然,两名偷拍者被谴责和惩罚,世界舆论指责他们为“人道犯罪”,这都是由于他们违反了职业规范所致。

系统工程:杜绝违规现象

  博客文章不实引起的矛盾纠纷已经越来越多,一些网站里,用手机偷拍的涉及隐私的照片、录像也很容易搜索到,新媒体上出现的这些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如何让“新媒体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杜绝上述不良现象,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

  加强职业教育和约束。随着新传媒的兴起,人人都可能成为记者一样的报道者。有研究者基于此,提出了“自媒体”的概念,即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媒体。虽然这个说法尚有争论,但既然有这种倾向,就应该让所有可以成为“准记者”的公民,头脑里储存有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规范。职业规范是传统媒体新闻工作者培训的第一课,而对所有公民进行大规模的培训显然不现实,但可以自一个公民的学校教育开始渗透。通过传媒宣传,使大家耳濡目染,让新闻道德规范转化成公民意识,深入人心:一旦在新媒体上不加密码地上传信息,就是面对公众的报道,就要负起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在国外,新闻工作者与公务员、医生、律师一样,都被列为“有关社会良心的职业”,从业过程中一旦出现渎职,便终生不能再从事此行业。我们或许可以从中借鉴:一个公民,在新媒体上发表言论或图像时,一旦违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就应该终生限制他从事一切“有关社会良心的职业”。这让公民不得恣意妄为,或许是一个理性又可行的制约。

  强化技术监督管理。有研究者称:目前博客最大的特点,就是绕过了采访权,所有博客写作者都处于不受管理的状态。而写博客的人过多,目前这种情况,靠网站管理内容几乎是不可能的。针对博客的棘手问题,有人提出了“博客实名制”,如现在对个人主页的管理:个人主页所有者要采用实名制,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出现重大问题个人主页空间提供者要承担责任。即使以匿名出现,只要在技术管理层面上,能够追踪到作者的真实身份,就可以构成监督。

  提高编辑人员的责任意识。在人人可以随意上传信息的互联网上,似乎编辑们并不重要,其实不然。以新浪博客为例,每天有数不清的博客在更新,绝大部分会被“淹掉”,一般网民根本看不到。而网站一旦把它们提取出来,放在博客首页上,点击率顿时就会飞速升高,几次登上首页,影响就会显现出来。那么,网站编辑如何对其进行选择、推荐、加工,就显得至关重要。如果网站编辑的社会责任感强,就不会只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网站的点击率而把可能带来不良影响的信息放在首页上,便可以抑制不良信息的传播。

  以博客、论坛、个人网页等形式出现的众多新媒体,都具有新闻媒体的特性,而全权控制操作的这些个体就是“新媒体人”。其言行举止,对公共发表空间的环境有着很大的影响,因而,此时探讨“新媒体人”的职业道德规范问题,已刻不容缓。  (作者单位: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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