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冰火两重天
作者:方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时间: 2008-04-10
  [现状]

  安徽黄梅戏版权保护现状堪忧

  安徽省版权局副局长 徐发成


  在现实当中我们感到民间文艺侵权现象普遍、纠纷不断。安徽省版权局经常接到这方面的起诉,也进行过调解。2007年,合肥市法院判决了一起关于庐剧的版权纠纷。这件事情也引

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安徽的民间文学艺术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民间音乐有“大别山民歌”、“九华山佛教音乐”等 等,传统剧种包括庆阳腔、徽剧、京剧、庐剧、黄梅戏、木连戏等等,曲艺方面有“凤阳花鼓”、“轮歌”等等。在众多的民间艺术当中,黄梅戏是安徽的品牌文化艺术,其著作权保护问题已经被提起重视。

  首先,通过搜索引擎可查到互联网上有500多个网站提供了黄梅戏的下载源,但很多未获得合法授权。

  二是黄梅戏的编剧、编曲长期得不到法律保护,电台、电视台多次进行播放,而创作者却没有得到相应报酬。

  三是录音录像制作单位侵权严重。一些音像出版单位长期利用黄梅戏资源制作音像作品却不给作者署名。可以说,市场上绝大多数黄梅戏作品都没有得到保护。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民间人士版权保护意识较低。特别是知名的黄梅戏词曲作者绝大多数对维权无能为力,法律意识欠缺。黄梅戏使用单位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认为没有盈利或盈利太少,不给予版权人报酬。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以黄梅戏为代表的安徽民间文学艺术亟须立法保护,著作权法中也应当有相关的严格规定。调研报告形成以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正在就研究和起草安徽黄梅戏著作权保护办法与法制办进行沟通。同时我们也将加强调研工作,力图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来颁布实施,希望在今年有所收获。

  江西景德镇陶瓷已列入保护范围

  江西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 曾正德


  江西自古以来重视教育,文化积淀丰富,文艺类型多。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部门对这些民间文艺非常重视,民间文艺也成为招商引资、旅游的一个重点。2005年南昌市进行了空前规模的“落鼓文化艺术展”,吸引了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游人。

  值得一提的是,景德镇的陶瓷民间文艺已经列入了版权保护范围,每年有数百件陶瓷工艺品到版权保护部门进行登记。而其他许多民间文艺种类目前没有进行过登记,到现在为止江西版权局也没有接到有关纠纷。

  福建作者的维权意识有赖大环境

  福建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 王晓萌


  在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福建居第三位。在戏曲、文学、演唱方面,由于演出单位是一个团体,无论是国办还是民营,版权保护意识相对来说比较强。相对而言,演出个人和舞台设计者等则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只将演出当做谋生手段,只有社会对民间艺术的版权保护足够重视,才能唤起创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

 

  [观点]

  民间文艺保护存在“灰色地带”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 施世东


  上海是个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文化匮乏的地方,百年来从全国各地不断移民,文化积淀的过程几乎找不到。但是,并不影响我们进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探讨。上海非常重视对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清理,有十几个部门联合进行清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大体上有十大类、八十三项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但是,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界定比较难,作者不明、发源地无法界定,而且上海的民间文学艺术原创作品少,更多的是经过加工、优化、精品,甚至成为文化精品的情况比较多。因为,上海的层次加工能力比较强、体验能力也会比较强,经过认真地体会以后,它总会打上自己时代的烙印,打上当地文化的烙印。

  此外,受保护的作品种类也有些笼统。许多作品处于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比如服装这样的东西到底保护还是不保护?比如我们当地有一家旗袍店,设计的旗袍非常美丽,这些是否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我们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有一位老艺人唱昆曲唱得非常好,而且自成一派,这一派还引起了很多人模仿。这种模仿算不算侵权?法院对此搞了很多次座谈会,最后也没有明确结果。

  各种侵权现象值得重视

  江苏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 李永

  目前,江苏省经过国家级、省级调研,第一批列入目录的就有100多项。江苏省保护著作权的措施较多,例如进行普查、建立数据库等。我们在建立传承人制度方面给予了授予称号、奖励等支持,财政有专款扶持,还出版了相关的教材、开展专题讲座等等。

  现在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分重视,民间文学艺术利用情况也得到了加强,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抄袭现象。许多文艺作品被人原文抄袭,发到报刊上,或者改编入图书中。抄袭者认为,凡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就是可以抄的,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抄。

  第二,署名。我们走访了著名音乐人朱兴化,他谈到江苏民歌《茉莉花》原本没有署名,后来在发展过程中署名了,因当时前线歌舞团音乐家刘芳1943年到那里去采集记录,所以署名为“词作者:刘芳,曲作者:记录。”其实《茉莉花》早在清朝时期就有记录谱,但是考虑到记录整理也需要人,就变成了词曲整理者:刘芳。而原来这首歌到北京参加演出时,都没有对整理者进行署名。

  第三,稿酬。苏州著名故事《五姑娘》通过作者口述之后,经人整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当时整理者拿了稿费,但口述者分文未得。整理人认为是通过他的整理,《五姑娘》才出的名。后来,《五姑娘》又改编成舞剧。这些问题都涉及到署名和稿酬问题,因为当时没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作者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但是,我们在苏州调研的时候人们反映,希望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中考虑口述者的版权问题。

  光靠民间团体进行保护远远不够

  广东省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 郭秀文


  广东的民间文学艺术十分丰富,21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都有自己特色的文化,仅岭南文化就包括四个大类:

  第一,民间文艺。民间文艺里有灯艺、檀香扇、铜漆器,还有民间歌谣,民间谚语,神话;民间艺人;六大有名的生活故事等等。第二,文化遗产。包括民间美术、剪纸、木版画、手指画等等总共八类,还有民间音乐,分成三大种,其中我们比较熟悉的是广东音乐、潮州音乐,以及大量的渔歌,民间舞蹈,手工技艺,比如广彩、广绣、牙雕、竹雕等等。广东的地方戏曲有22种,包括粤剧、潮剧、白字戏等等。第三,岭南文化。比如岭南画派、工艺美术、盆景、园林艺术,相当有特色。第四,广东民俗。

  近几年文化部门在保护民间文艺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比如收集、整理,找到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人等等。有些地市做得也非常出色,如佛山。佛山是民间文学艺术非常丰富的地方,当地成立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机构,有的地方成立了基地,开办了一些乐曲学校等等,对人员奖励也有相应的制度。

  我认为在保护措施上,光靠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主要原因一是后继无人,二是资金缺乏。光靠行业自律发起的机构要撑起来是不行的,我认为相关法律应加快出台。广东的广绣目前的现状是,一个人要学成手艺至少需要十年,而出师后就算天天有活干也只能一个月得到2000多块钱,由于种种原因,广绣已经濒临消失。

  在民间文学艺术利用情况方面,真正能够进行产业化经营,并能够通过市场经济自然自发地生存发展的都相当少。随着广播电视的发展,广东省内的消费人群渐渐萎缩,并逐渐从城市退化到农村。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版权纠纷,可以说非常少,有的领域甚至没有纠纷。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创作是受法律保护的,又是如何保护的。归根到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要尽快出台,这对我们传统文化的保护会有很大帮助。

  [现状]

  湖南发展是最好的保护

  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 田顺新


  湖南是一个文化大省,同时有八个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非常丰富,在全国也很有代表性。

  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特别重要,以前没有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大量的民间收藏运送到了国外。湖南的《浏阳河》这首歌曾经打过官司,它本身就是花鼓戏里面的一个唱段;最近,有人把“刘海砍樵”注册了,有人就有很大的意见,亟待解决。土家族的织锦,这在全国少数民族织锦里面是相当有特点的,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不利于发展。是要保护还是要发展?答案是:发展是最好的保护。而且,要发展的话,要在原有民间艺术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

  湘绣是四大名绣之一,是湖南的一张名片。但现在的很多经典作品都不是原创的了,很多人看了好的作品就去仿制,仿制品价格低廉,导致这个行业慢慢萎缩。另外,著作权的期限是作品的权利人终身加五十年,那么,土家锦是解放前一个老艺人创作的,现在他的作品是属于公共享有的,还是属于他自己?这个要界定好,因为我们后面的法律跟前面的法律不能相抵触。


  贵州由文化部门作为登记主体

  贵州省版权局副巡视员 谈承宗

  近年来,贵州省安顺市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相结合:如安顺的地戏,以市场为导向,打造旅游文化产品、树立品牌、打造精品,开发新的民族文化旅游场景等等。其实保护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保护,而是要发展文化,为经济建设服务。

  安顺的蜡染作品创作出后,常常很快就被外地蜡染师盗用。因此,我们对本地的蜡染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将来对市场上出现的盗版蜡染作品也要进行打击。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主体比较难确定,我们考虑由当地的文化部门作为权利主体进行版权登记,同时考虑下一步要制订《安顺地戏文学艺术保护办法》,对文学艺术的传承、发展、收益进行规定,在取得收益后对相关人进行分配。

  山东纠纷不多 案例典型

  山东省版权局 王兴凤

  山东是齐鲁之邦,儒家文化的大圣地。涵盖建筑、手工、剪纸、陶瓷、艺染、舞蹈、戏曲等很多项。如山东评书、山东快书、吕剧、木版年画等等,这些民间艺术遍布全省各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

  政府每年都组织各类的民间文艺活动,比如“潍坊风筝节”、“淄博陶瓷艺术节”等等,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此外,“齐鲁特色文化丛书”分别从音乐、舞蹈、杂技等12个方面对全省的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了总结,现在第二套丛书正在筹划当中。

  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经常组织各类博览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对一些已经失传和濒临灭绝的民间艺术进行了抢救和挖掘,比如山东的“手足舞”,还获得了“山花奖”。我们对民间艺术进行了木版年画等将近200件作品的登记。

  目前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纠纷不是很多。2006年有个典型案例,山东滨州有个博物馆的馆长叫张红庆,他是一位剪纸艺人,收集剪纸作品进行汇编、出版。后来滨州艺术学院的老师写了两本书,这两本书跟张红庆的作品有些相似,张就把这位老师告上了法庭。滨州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在著作中侵犯了张红庆的著作权,最终判决被告侵权成立,并且赔偿原告4万元。后来,被告上诉,高院维持了原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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