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山西省太原市版权局成功调解一起网络侵权案。太原市职业摄影师李伟光向太原市版权局反映,新浪网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他创作的摄影作品,经太原市版权局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新浪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摄影作品,在新浪网侵权页面上公开向著作权
人致歉的同时,赔偿李伟光经济损失1000元。
今年3月,李伟光到太原市版权局投诉:2007年,他创作了摄影作品《乔家大院的女人》,然而,新浪网在未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网上使用了该系列组照中的一幅摄影作品,且未署名、未付稿酬,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接到投诉后,太原市版权局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经认真比对,太原市版权局认定新浪网确实存在侵犯作者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侵权行为。随后,太原市版权局与新浪网取得联系,新浪网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版权部门处理此事。
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太原市版权局对此侵权纠纷积极进行了调解。并于近日使著作权人李伟光与新浪网达成一致意见。 (特约记者
范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