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
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是《蝴蝶飞》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而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www.sohu.com的实际经营人,经他们调查发现,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
自在该网站上向公众放映《蝴蝶飞》作品,已经侵犯原告的权利,故要求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放映《蝴蝶飞》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18
万元。
据悉,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