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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去年六成知识产权民事案为著作权案
  •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时间: 2008-05-09
  •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7年广州市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涉嫌著作权侵权的案例有三起。分别为尹小艾等诉广州市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五羊石像”雕塑作品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案,华佛尘等诉广州市电视台等使用“乐叔”和“虾仔”人物形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以及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摩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2005年,一份商业调查称作为广州标志的著名五羊雕塑具有重大商业价值,此后广州雕塑院大举维权,以“涉嫌侵权”为由将多家企业告至广州中院,就在各方争执不下时,广州市政府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2007年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五羊石像”雕塑作品著作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利归广州市人民政府所有。

      2007年5月,广州地区较有影响的长篇连环漫画《乐叔与虾仔》著作权纠纷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审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作者拥有在此漫画中创意的“乐叔”与“虾仔”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广州电视台拍摄和播出的电视短剧《广州人家》中使用的“乐叔”与“虾仔”的人物形象与此基本相似和特征近似,但由于该台取得了作者之一的继承人的许可不构成侵权。

      据“中文在线”有关负责人介绍,被告广州市摩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摩网”)在其网站手机摩网上提供余秋雨、毕淑敏等作家的相应作品供手机用户下载阅读,原告中文在线据此诉摩网侵犯了其对上述作家相应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权。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摩网停止侵权,并赔偿中文在线经济损失人民币5.71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摩网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院,经二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摩网进行了赔偿。

      据悉,2007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1205件,同比增长54.7%,其中,著作权纠纷案667件,占55.4%;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1214件(含旧存案件),同比增长24.0%,其中,著作权纠纷案720件,占59.3%。(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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