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国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的第十年,是音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为认真贯彻《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省文化厅统一部署,郑州市文管办于4月20日至26日开展了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周。
一是领导重视,行
动迅速。接到《通知》后,郑州市文化局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了《郑州市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班子会及全体会研究部署宣传工作,及时向县(市)、区转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做好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周工作。同时,派出5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督导工作。宣传周活动也受到了县(市)、区文化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分工合作,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如:新郑市宣传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大副主任、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局长均全程参与了宣传活动;新密市在搞好宣传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规经营10家,暂扣非法音像制品700余张,取缔流动音像摊点2家。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此次宣传周活动,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通过设立宣传网页,利用网络、电视宣传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去年以来,郑州市积极组织开展音像市场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全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623人(次),出动车辆897台(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场所2907家(次),取缔违法经营场所183家,端掉“黑窝点”12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68374张,严厉地打击了音像市场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活动期间,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余万张。其次,为使宣传活动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文管办经过积极探索和多方研究,组织开展了“双百双五十”宣传活动。“双百”,即:抽调200名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200家音像经营单位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音像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双五十”,即:一是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盒);二是受教育面超50万人次。为了扩大宣传教育面,市文管办利用网络这一先进传媒手段,制作宣传网页,让到网吧上网的每一位消费者打开电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使用盗版有害,销售盗版违法”等内容,教育消费者远离盗版、拒绝盗版、自觉维权。各县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利用本地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音像市场版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各级文化行政管理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商场、影院、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发放宣传材料,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周,受教育面已超50万人次。
三是集中宣传,效果明显。在4月25日集中宣传日当天,全市共设9个宣传点,郑州市区分2个宣传点,分别设在金水区绿荫广场西门和二七区北京华联商厦门前广场,各县(市)、区分别在当地的影院、文化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宣传。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彩虹门、展板、宣传车、宣传条幅,组织经营单位音像制品的展销,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正版音像制品常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各界群众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鉴别能力,树立他们自觉抵制盗版的意识。新郑市文化局、新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多方联系,利用礼炮、盘鼓、秧歌来宣传助威;巩义市、中牟县利用有线电视制作滚动字幕进行宣传等等,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集中宣传日全市(含县(市)区)共设宣传点9个,咨询台
9个,展板170块,设立音像制品展销柜台20家,盘鼓队9个,宣传条幅54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参会经营单位
290人,文化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参与群众达万余人。
河南省文化厅、郑州市文化局相关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查指导。省、市有关新闻媒体到活动现场进行了采访,整个活动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有声有色,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