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出版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来自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人民文学出版社等18家出版社负责人及从事版权保护工作的专职人员参会。
据了解,北京东城法院自去年成立知识产权庭以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
50件,审结146件,结案率97.3%。在审结的案件中,判决62件,占42.5%;调解75件,占51.4%。而其中涉及出版单位的案件10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0%。由于受知产案件自身特点和东城区区位特点两方面因素的影响,知识产权庭审理案件呈七个特点:
一是收案数量多,三个季度收案超出北京市高级法院测算标准一倍以上。二是案件类型全,涉及网上彩铃、网络音乐、网站建设、音像制品、出版合同、图片使用、商业广告、商标侵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众多领域。三是审理难度大,古籍点校、商标与商号权冲突等很多案件都存在着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四是案件影响深远,手机存储歌曲侵权认定、网吧院线电影播映权之争等案件的标的虽然只有几万元,但会影响到相关市场甚至一个行业的发展。五是大要案多,全国首起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诉不正当竞争案、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出版合同案、08年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署名权之争等很多案件都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六是调解工作难,很多当事人诉争目的是想利用知产案件文书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等进行炒作,或者把法院判决结果作为与竞争对手谈判、占领更大市场、获取更大竞争优势的筹码。七是外地当事人多,超过80%案件当事人在外地,增加送达工作量和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调解难度。东城法院副院长薛峰建议,出版单位应进一步区分物权与著作权的关系,强化证据意识,避免出现更多的纠纷。 (记者 邹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