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2005年度、2006年度连续获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浙江省广告协会联合认定的省级AAA级广告信用单位的基础上,近日,海宁日报社再次获得2007年度浙江省AAA级广告信用单位称号。
海宁日报社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报社实际,不断完善报社自身广告经营管理规定及办法。在广告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依法有序承接客户广告,严把广告审查关,杜绝了违法违纪违章和虚假广告的刊出,既提高了报纸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又维护了广告客户的利益,报社的广告营业额有了较快增长,2007年比2005年增长了39%,比2004年增长了88.6%,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