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起诉迈视(北京)网络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侧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网络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
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享有电视剧《亮剑》和
电影《功夫无敌》、《恋爱法则》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被授权独家行使上述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三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其经营管理的网站向公众分别提供上述三部影片的在线播放和下载等互联网服务。广东中凯诉称,按2007年中国网民总人数2.1亿折算,每日访问播放《亮剑》的迈视(北京)网络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的人数接近10万,每日访问播放《恋爱法则》的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的人数超过100万,广东中凯因被告的行为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分流,故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他们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以盈利为目的,分别在其网吧经营的网站上提供上述三部电影的在线播放、下载等服务,侵犯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并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等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