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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奥运标志被罚款3800元
  • 作者:通讯员 谢广涛 耿学强 记者吴宏       来源:新华网       时间: 2008-05-28
  •     伴随北京奥运临近,沈阳市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保护工作。5月27日,工商东陵分局东北日杂市场工商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又依法查处一起销售服装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案件。

        据介绍,当事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和工商机关

    核准登记的情况下,从河北省廊坊市以每件10元的价格购入标有奥林匹克标志的服装400件,然后在沈阳市东陵区文翠路综合小区,以每件13元的价格对外批发销售,至被查获时止,已销售服装370件,获违法所得1110元。工商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没收了侵权服装和非法所得1110元,并处罚款3890元。

        工商东陵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奥运举行前夕,一些经营者未经许可,经营大量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呈有上升趋势,工商机关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将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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