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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追击令》引发著作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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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任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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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未签署授权书,电视剧已经出品、发行。日前,中国国家话剧院编剧雷女士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金盾信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电视台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雷女士诉称,2004年10月28日,北京金盾信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马经理以海南洋浦金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名义并作为该公司的授权代表与她
签定委托创作合同。签约后,雷女士将创作的14集剧本交付马经理,马经理支付部分稿酬后,再无下文。雷女士多次找马经理交涉,但其总是以种种借口推托。2007年7月,雷女士在收看北京电视台二套节目时发现,两被告已将其创作的14集剧本摄制成27集电视连续剧《红色追击令》并出品、发行。
雷女士认为,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机构须提交编剧授权书。然而,她从未向两被告提交或签署过任何书面授权书,两被告未经她许可也未向她支付相应的报酬,就自行使用她创作的剧本并获利,其行为侵犯了她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据悉,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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