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出版频道
>
版权管理
>
反盗版
深圳擅卖境外报纸获刑
作者:闫晓光 梁彬心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06-05
日前,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判决非法销售境外报纸的6名被告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1.5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温某及其妻黄某等自2006年开始非法从深圳市沙头角中英街将境外报纸偷运出关,然后以约人民币0.9元/份的差价贩卖给市内多个报摊、报亭,累计贩卖境外报纸13076份。被告人黄某
某及其丈夫钟某、帮工叶某以同样的方式累计贩卖香港报纸共1万余份。经深圳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这三种报纸在内地均系非法出版物。
(闫晓光 梁彬心)
查看所有文章评论
欢迎您对该篇文章发表评论
网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热点新闻
·
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致灾区新闻工作者慰问信
·
柳斌杰:惩防体系建设要与改革发展并重
·
四川出版发行界为受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
·
本报《农家书屋专刊》受关注
·
前方日记:惊闻直升飞机失事
·
总署第五次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
·
立足本地办出特色 地市报发展潜力大
·
音集协成立 将接手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
·
书香两岸情系中华 携手共创华文市场(正在直播)
论坛热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