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遍布全市的700余名义务监督员将成
这一制度是在充分结合实践的基础上,经科学考察社会实际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员构成等诸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前后历时达两年之久,包括监督员资格审核、聘用条件、职责规定、管理细则、奖惩标准、证书颁发范围、资金拨付使用等一系列配套方案。2006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经充分调研、掌握大量一手材料后,在朝阳、西城、通州、延庆等四区县率先推行社会监督员先期试点方案,赢得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并取得极佳的社会反响。在总结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2007年该项制度又得以在10个区县进行推广试点,今年终于正式建立并普及到各区县。(见习记者 马春茂 通讯员 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