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观察来讲,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以为,知识产权是一个制度舶来品。从清末到现在也就是一百来年的时间,前五十年从清朝政府到北洋政府以至于国民政府,我认为虽然有知识产权法律,但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是被动接受的结果,我把它称为“被动移植期”。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是一种调整和适应阶段,中国既要考虑本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同时又要面对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这种国际环境的变化。所以我们总是一边在立法,另一方面要考虑修法。
但是进入到新世纪以后,我以为,以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到一个战略主动期。也就是说,中国正站在一个战略全局的高度,对知识产权的作用在进行一个科学、全面的审视。具体来讲,那就是基于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参考创新型国家发展的基本经验,通过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来实现我们的科学发展。
因此,应该把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根据我的观察,在近现代史上,英国、美国和日本的相继崛起,之所以成为一个世界制造工厂,它们共同的经验是什么?那就是以知识产权的制度创新来推动本国的知识创新,包括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中国今后发展的道路怎么走?首先我认为有两条路不能走:
第一,我们不能走资源耗费型的发展道路,这是国情使然。我们都知道从耕地到淡水等基本资源,从石油、天然气等主要能源到50种重要的矿产资源,中国的人均占有量都远远低于世界平均占有水平。
第二,不能走的是技术依赖型的发展道路。凡是创新型国家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都不超过30%,像美国、日本对外技术的依存度只有5%以下。而我们中国现在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高达50%以上,因此我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知识产权制度在这期间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换句话说,我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制度支撑和政策保证。
在这里,我主要强调两个观点:
第一,知识产权创造。我认为知识产权创造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当然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但是我认为主要表现为科技、文化与经济实力的竞争。而且这三大方面的竞争构成了核心竞争力的竞争,从法律层面来看,在知识经济时代衡量一个国家的实力如何及核心竞争力水平的高低,关键看它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特别是质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视察山东的时候说: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因此,我认为中国企业乃至于各个支柱产业,有必要在提升知识创新方面、在知识产权方面下工夫。我们只有从中国的“仿造”走向中国的“制造”,最终走向“中国创造”,才能够实现我们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我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因为知识产权毕竟是一个法律制度。而且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知识财产没有法律的保护,这种权利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不管是从国际来看,还是从国内来看,知识产权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主产物,也是当代国际贸易的规则。所以我们必须遵守这个规则保护知识产权来维护良好和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