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该成为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平行的国家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一项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为了早日实现这一目标,陆续制定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三大战略。这些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应该说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产物和具体的体现。作为一个创新型的国家,基本特征就是,创新综合指数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低一般在30%以下等。知识产权具有明显优势,通常与这些国家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大国的授权专利数量作为参考指标。
我们国家与创新型国家的上述条件相比差距是十分明显的,所以我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三大战略的支撑,理所当然成为相辅相成的国家发展战略。
第三,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更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财富,成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成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的重要游戏规则。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中,知识产权与经济、贸易的关系更加密切,已经成为了市场竞争、贸易保护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武器。在知识经济、新经济和经济全球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中国市场的充分开放,已经使中国市场成为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在国内市场,我们也要直接面对外国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唯有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自力更生发展自己的品牌,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占有一席之地,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首先应该从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去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当前我们特别应该注意强化三种知识产权意识:
1. 强化知识产权的意识。强化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对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的意识。
2.
树立知识产权发展意识。也可以包括两层含义,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推动和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3.
加强知识产权竞争意识,也可以包括两层含义,应该学会自觉有意识将知识产权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加强对滥用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制行为的抗争意识。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不断发展,承认客观事物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的观点。如同一切客观事物一样,知识产权战略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更为重要的任务在于实施,应该针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研究及时调整。从国际范围来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各国法律制度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新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正在制定,已有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也正在进行修改,我国也在结合自身的需要,积极研究、论证加入某些国际公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国际范围内,一些有关知识产权的议题正在不断提出,也需要我们给予关注和重视。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我们应该针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的要求,不断研究新问题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