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太昊龙缘上网服务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广东中凯诉称,韩国Chungeorahm Film公司(映画社 青于蓝株式会社)系电影《ART OF
SEDUCTION》(《恋爱法则》)之著作权人,其将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
传播权独占性地授予广东山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山力”),后广东山力将其对该影片所享有的全部著作权转让给广东中凯,故广东中凯享有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广东中凯发现太昊龙缘未经其许可,在其经营的网吧中向公众提供电影《恋爱法则》的在线播放服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太昊龙缘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律师费1800元和交通住宿费2000元。
太昊龙缘辩称,广东中凯对该公司经营的网吧相关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之时,点击桌面上的“太昊影院一”图标进入“零茶影院”网页,虽然IP地址系该公司服务器的地址,但“零茶影院”网页并非该公司所制作,该公司并不知晓“零茶影院”网页向公众提供电影《恋爱法则》的在线播放服务,该公司与“零茶影院”网页并无任何关联,故该公司并无任何侵权行为。该公司收到本案起诉书之后,已将“零茶影院”网页向公众提供的电影《恋爱法则》在线播放服务予以停止。故即使该公司构成侵权,广东中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亦过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其经营的网吧局域网内向公众提供电影《恋爱法则》的在线播放服务,并获利。其行为未经原告许可,必将导致原告行使该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预期利益或许可利益受损,已侵犯了原告对该影片所享有的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故综合考虑电影《恋爱法则》的知名度、被告的经营规模及侵权持续时间、该影片的被点击次数、网吧用户完整观看该影片的可能性、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其他侵权情节等因素,最后,法院判令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据悉,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