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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对版权施行的行政保护制度
  • 作者:       来源:国际在线       时间: 2008-06-13
  •   国际在线消息: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两个具体问题。一是《战略纲要》里提到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请问,预警应急机制针对的对象是谁?具体操作办法是什么?二是《战略纲要》里提出“依法处置盗版行为,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请问,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有没有具体实施措施和规则?谢谢。

      张勤:

      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包括预警和应急两个部分。预警应急由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构成。所谓预警就是根据经济发展的现象情况,通过对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情报进行检索和分析,整合相关政府机构、企业、中介机构有关资源,及时掌握世界上有关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动态信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提供这些信息给相关单位,就是要让他们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更好地确定研究开发、产业发展方向。预警也包括对国际上知识产权政策或者制度变化调整及时的跟踪、了解,并及时向企业和相关单位提供有关动态信息。

      应急是在发生知识产权冲突和纠纷的情况下,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恰当措施加以应对。从国家层面来讲,我们会支持建立这样一些咨询的机构,为企业或者当事人提供有关服务,特别是在企业对法律以及处理这些事情的步骤不熟悉的情况下,向他们提供相关咨询。我们也将支持和鼓励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自身的应急预案。

      许超:

      国家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一是《刑法》对于盗版行为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据我们了解,很多欧洲国家也只有五年;二是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还给予行政保护,对盗版情节很严重,但是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而这种行政保护制度,据我所知,在全世界也是很少的,至少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不具备。但是,盗版现象还是相当严重,我们也不否认这个事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了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的目标。国家版权局的想法是要从五个方面做工作:

      第一,激发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的创作活力。如果没有好的作品,把盗版打掉了,市场就会出现真空,也不可能长久存在这种情况。只有更优秀的作品和更受人民群众喜欢的作品问世,才是我们解决盗版的最根本目标。

      第二,在立法方面还有要完善的需要。虽然现在的《著作权法》、《刑法》、《民法》和行政保护法律法规基本具备,但是在法律制定中还有一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地方,特别是互联网出现以后带来新问题,需要我们完善立法。

      第三,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审判力度需要加强。同时,对行政保护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因为我来自行政部门,举两个例子:一是国家版权局最近开通反盗版举报平台,是为加强打击盗版力度设立的;二是对举报和处罚盗版有功人员,我们专门建立了奖励制度。

      第四,加强普法和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让每一个人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信念,这是解决盗版最根本的办法。打击、制裁只是治理表面,从根本上说,应该扭转人的观念、树立尊重知识产权观念。

      第五,建立健全版权服务体系。互联网发展速度很快,使用作品数量也非常大,再靠传统模式一对一定合同或者付费,看来已经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吸收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完善的集体管理机制,比如代理、仲裁等等。这些服务制度的建立,对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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