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出版频道>版权管理>版权贸易
  • 韩寒博客文集被指侵犯著作权
  • 作者:卜昌伟 刘杰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 2008-06-20
  •   因前不久推出博客文集《杂的文》,作家韩寒近日被北京汉图文化公司(以下简称汉图公司)起诉至法院,该公司认为他侵犯了此前签署的书稿《坛》的著作权。

      昨天,韩寒针对此事回应称,对方违约,还恶人先告状,“《杂的文》和《坛》是两本不同的杂文书,没有出版的《坛》摘录的是早期的文章,而《

    杂的文》里都是后期的文章。”

      据汉图公司诉称,2006年6月29日,该公司与韩寒签订《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将其暂未确定书名的作品中文简体版在大陆地区的复制权、发行权及其他著作财产权独家许可该公司使用,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韩寒的博客文集。汉图公司预付给韩寒40万元授权使用费。

      此后因双方对稿件内容及质量产生分歧,这本书没能出版,韩寒也没有退还预收的40万元。今年5月,汉图公司发现韩寒通过万卷出版公司公开出版发行了《杂的文》一书,汉图公司比对后认为《杂的文》一书中至少有三篇文章与韩寒先前提交给他们的书稿相同。

      由此,汉图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图书《杂的文》出版发行、销毁库存;要求韩寒和万卷出版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92万余元。

      对此韩寒称,他在出版《杂的文》时,考虑到和汉图公司的纠纷还没有解决,所以他特地没有摘录以前的书稿,因此,当年和白烨等人的论战没有收入到《杂的文》一书里。

      “《杂的文》和《坛》是两本不同的杂文书,没有出版的《坛》摘录的是早期的文章,而《杂的文》都是后期的文章,因为当时我们早料到汉图公司会来这一手,所以我出版新的杂文集《杂文书》的时候就放弃了原来的稿子。”

      韩寒说,汉图公司此前违法无理拖欠他50万元稿费且拖欠出版书稿两年整,他都没有追究和起诉,眼见两年后他出版了新书《杂的文》,并在上百篇文章里合法摘录了他们早就应该出版的老杂文书《坛》的三篇文章,“他们就高兴坏了,要求我把新书销毁,并赔偿他们92万元,还说我侵权了。”

    
     查看所有文章评论   欢迎您对该篇文章发表评论
网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热点新闻
  • · 特殊年份和重要时期须加强报刊管理
  • · 柳斌杰:文化体制改革,既有路线图也有时间表
  • · 钟桂松:做新闻出版工作,要怀敬畏之心
  • · 思考关键问题 改革要动真格
  • · 贝塔斯曼结束在中国的36家连锁书店
  • · 柳斌杰:在时代高起点上打好改革攻坚战
  • · 大学社“转企”是否会造成人才流失
  • · 强强联合 开创“听书”出版新时代
  • · 新闻出版总署征集优秀音像和电子出版物
  • 论坛热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