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打防并举
全力查堵违规违禁非法出版物。《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查堵误导群众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干扰北京奥运会的非法出版物和各类违规违禁宣传品为重点,坚决防止境外违规违禁非法出版物流入境内,严防境内制售传播违规违禁非法出版物,防止利用互联网传播违规违禁有害信息,做到及时应对、露头就打、全数收缴、深入查处。
大力封堵非法出版物运输渠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严把非法出版物公路水路运输关口,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汽车、船舶贩运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客运站、货运站、码头运输环节流程控制检查,发挥安检设备的作用。加大对客、货长途汽车、客运船舶、滚装船舶、远洋运输船舶等交通工具及货物代理托运站、点的监管力度,及时堵截和查缴通过水陆运输的非法出版物。特别是香港、澳门航线的客运船舶、客运码头,港口公安机关要会同客运部门和船舶公司加强对船员和乘船旅客的宣传教育,切实把这条重要的水路通道防控住。要严格核查出版物发货、承运手续,对有不良记录的发货人和承运企业要重点监控,防止利用伪造证件、伪报品名、伪装托运等手段从事违法运输活动,有效切断非法出版物及盗版制品的流通渠道。
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对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下属及挂靠的出版、印刷、复制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严防境外违规违禁非法出版物在上述企业翻印复制。坚决取缔租赁交通运输系统闲置房屋从事无证照经营的印刷复制企业,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加大对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窗口地区承包、租赁经营的书刊批发市场、印刷厂、书报亭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加大治安整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治,净化车站、码头及周边文化环境。
严打走私盗版活动。各交通公安机关要严守水路通道,强化对重点水运航线、港口的监控,严密封堵、切断非法出版物水路走私渠道。各远洋航运单位要加强对船员的教育管理,严防船员将盗版光盘和境外违规违禁非法出版物带入境内。
密切协作 合力打击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和交通公安机关要积极履行在打击利用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工作机制中的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与新闻出版、文化、工商、海关、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要充分运用刑事和行政处罚手段,加大对利用公路水路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特别是违规违禁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通过对公路水路运输渠道非法出版物违法犯罪活动基本规律、手段和特点的分析研究,针对突出问题,抓住重点,从快从重集中打击。按照“彻查、彻究、彻办”的原则,力争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收缴一批非法出版物,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摧毁制售非法出版物的窝点和网络。要建立重大案件案情通报制度,完善案件查办、移交工作机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健全制度 长效监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着重建立打击利用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的长效机制。积极与工商、文化、新闻出版部门配合,建立出版物流通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注意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发动职工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深入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投入、支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扫黄打非”工作情况的信息报送,及时将打击利用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的工作情况报当地“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