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20盗版教辅案”成功告破。日前,宁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对涉及“5·20盗版教辅案”的宁夏文森科教图书有限公司、宁夏平罗县文豪书店和游商白玉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14日,宁夏“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材料。举报人
称,从2003年开始,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高一到高三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盗版图书。
5月20日,宁夏“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立即协调宁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专案组并与宁夏新闻出版局取得联系,当日赶赴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对此案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有重大盗版嫌疑,专案组对高一到高三学生所使用的22种教辅材料进行了抽样取证,并将22种抽样取证的教辅材料送交宁夏新闻出版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13种为盗版出版物,9种为正式出版物。
针对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学生使用盗版教辅材料数量之多、品种之全的违法事实,专案组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在对平罗县回民中学负责订购教辅材料的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后,专案组得知,给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长期提供教辅材料的经销商分别为:宁夏文森科教图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脱成学;宁夏平罗县文豪书店,法定代表人是郝文增;游商白玉波。这三人共给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提供盗版教辅材料13个品种共计2220册,涉案码洋56949.16元。专案组经过对脱成学、郝文增、白玉波询问调查,这三人均对给宁夏平罗县回民中学提供13种盗版教辅材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自此,“5·20盗版教辅案”成功告破。宁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分别处以宁夏文森科教图书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6841.9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以宁夏平罗县文豪书店没收违法所得17339.9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以白玉波没收违法所得27243.44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宁夏“扫黄打非”办对违反相关规定订购盗版教辅材料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了批评教育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