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无论是在一些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市民记者”活跃的身影,他们利用数码相机或手机,记录下新闻事件的全过程,然后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告知大众。
人人皆记者的时代来了
“市民记者” (citizen
journalists)的概念是在韩国OhmyNews网站获得巨大成功后逐渐进入人们视线的。韩国OhmyNews网站创办于2000年2月,与多数媒体高薪聘请专业记者的思路不同,它打着“每个公民都是记者”的旗号,3万多名“市民记者”活动在韩国乃至世界各地,通过互联网络向网站提供文字稿件、图片或影像资料。
随后,“9·11事件”、“伦敦地铁爆炸”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更是给“市民记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绝妙平台。出自现场的第一手报道,均来自拥有数码相机或带摄像功能手机的普通市民。伦敦地铁爆炸发生时,关于爆炸的最早的图片和叙述就已经流传开来。“市民记者”在突发性事件面前的快速反应和真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为他们赢得了诸多肯定。在与主流媒体默契配合下所呈现的报道,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市民记者”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大。
“市民记者”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定论。简而言之,“市民记者”就是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和传播中发挥记者作用,却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市民记者”背后所体现的就是“参与式新闻”的理念,即“民众在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主动作用”。作为“市民记者”应该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身份是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第二,在新闻事件中发挥了记者的作用。也就是说,得具备发现线索、记录事件和传播信息三个方面。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互联网为民众自由发表言论、进行信息传播和交流提供了硬件支持,为“市民记者”的崛起创造了条件。随着人数的增多,“市民记者”的报道领域也越来越广,涉及的层面也愈来愈深入。甚至,呈现出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即“市民记者”正逐步改变着传统媒体在新闻的选择、采写、报道角度、报道方式,甚至是新闻理念等各个方面。
来自草根的新闻革命
“市民记者”的新闻报道平台日趋多样化,并开始向主流媒体靠拢。由普通市民提供的新闻,甚至成了一些主流媒体的“专栏”——一些媒体专门开辟出由“市民记者”定期提供稿件的栏目。现在流行的DV新闻,就是市民用家用摄像机自己来拍摄身边的新闻,然后送到电视台有选择地播出。如浙江卫视最重要的新闻栏目《浙江卫视新闻》中,播出了“非典”时期被隔离的杭州“在水一方”小区里一位姓张的大姐,用DV记录的新闻《在水一方:我们是个互帮互助的集体》。
我们在报纸上也可以看到“市民记者”的身影。从2005年8月起,《都市快报》推出“寻找最有意思的照片”栏目,征集普通市民用小数码相机、拍照手机等拍摄的自己认为好“玩”的图片。《都市快报》还征集读者“随走随拍”式的手机照片。这里,普通市民完全担负起了记者的角色,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有意思的新闻图片一一呈现在其他市民面前。2005年底哈尔滨遭遇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都市快报》为了凸现新闻的真实性和现场感,连续五期刊登了新闻亲历者网民“彩虹姐姐”的博客日记《在停水的日子里——一个哈尔滨市民给本报的博客》,对事件展开连续深入报道。
从网络到主流媒体,从突发性事件到日常趣事,这些都说明了“市民记者”新闻报道平台的日益多样化,也昭示着部分市民记者在新闻报道方面的逐渐成熟,得到了主流媒体的肯定。
媒体要加强把关引导
“市民记者”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单一线性的传播格局,进一步强化了信息社会中媒体与受众的新型互动关系,确立了受众在大众传播中的主体地位,深刻影响着媒体形态的演变过程,加速了主流媒体的变革。
媒体对“市民记者”这一发展趋势如何引导,笔者觉得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对“市民记者”加强培训。一些“市民记者”在不知道是虚假信息的前提下,把错误信息提交给了主流媒体。这是客观问题,可以通过适当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其判断识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等方式来解决。主流媒体也应该试着建立一个专门联络、管理“市民记者”的机构,负责对其定期培训、联络等。
合作互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以突发性事件为例,突发性新闻的报道首先要争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其次是追究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之后再采用连续报道、后续报道的方式,尽可能准确、完整、全面地报道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民记者”就要充分利用身处现场的优势,对现场进行记录和了解,然后提供给专业记者;后面的深度报道就交由专业记者去完成,“市民记者”可以按照专业记者的要求适当配合,以更好地报道新闻事实。如此一来,通过默契的合作和明确的分工,两者的优势都显现了出来,很好地实现了互补。
对“市民记者”的作品刊发、选用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查把关程序。对于防范“如何应对故意投放虚假新闻的恶意行为”,可以借鉴OhmyNews的做法。OhmyNews为保证“市民记者”所提供新闻的可信性和准确性,他们采用了实名制,并要求新闻提供者承诺对自己提供的新闻负责。主流媒体也可以尝试着对“市民记者”建立类似“交通违章处理记录”之类的“信用档案”。如果条件允许,尽量对提供新闻的“市民记者”作相应登记,掌握其资料,并保持联系和沟通。对“市民记者”提交的新闻内容,媒体记者需要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可靠。
(作者单位:浙江萧山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