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日前召开经费减负情况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将再次降低收费标准。此项措施旨在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按照吉林《省委
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软环境办决定对全省现行的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做适当下调。
从7月1日起,包括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印刷业管理费等59个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减低5个百分点,共减轻企业负担约1.5亿元人民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减低10个百分点。(崔宇姝 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