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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马南的“不幸”与南方周末的“幸运”
  • 作者:       来源:四川新闻网       时间: 2008-07-23
  •   斗士司马南先生最近好像见不得红布一般地和《南方周末》杠上了,南周每出一篇大报道,都能引起他老人家用血红的眼睛从中间挑出些刺来。照说任何报纸的任何报道都不是什么不可以评的,但司马先生的评论,与日常的评论有很大的不同,不是以商榷和争鸣的态度来对所报道的事件及手法进行讨论,而更像是一封检举信,检举不守规
    矩的媒体又在搞破坏安定团结,其恨不能将之碎尸万段的情绪,由内而外,显露无遗。这样的评论态度本身,便是可疑的。

      司马南先生所痛恨的那篇认为是为杀人犯杨佳张目的报道,我也看了。和许多看过的同行讨论,大家都认为,这是一篇比较全面反映上海袭击事件的全景文字,文章之所以选择从杨佳的视点上去切入,是因为在这件事情中,他是无论如何也躲避不开的,虽然看得出,由于此事太过于敏感,从官方出来的信息相对欠缺了一些,做过记者的司马南先生应该明白,如果存在选择性记录的话,这个选择性的主体显然不是记者。

      对于上海事件,我本人是同情被袭的警察及其家人,但同时也是同情杨佳的,因为至今也没有谁有一个合理解释,把我头脑中的疑问打开——一个弱势的年轻人,在警察局呆了六个小时之后,就变成了杀人狂魔,探究这种演变的本身,对社会的和谐建设是有利的。至少比以前所通行的一些办法,一遍一遍地用通稿写上“仇视社会”“十恶不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类老套的文稿,让百姓脑中的疑惑更大更深,那样是无助于解决社会矛盾的。当然,如果司马先生认为大好形势之下没有社会矛盾,那又是另当别论了。

      因而,只有把一个悲剧事件查清查透,才可能让更多的人成为明白人,这些人中,既应该有处置各种社会事件的主事者,也有被事件处置的平民百姓,让他们从中看到教训,从悲剧的根源上杜绝悲剧,比单纯的用“立场坚定”“褒贬明确”的大词去吓阻,要好不止千倍。不能说调查了一个杀人犯,没有脸谱化地将他从少年时代就开始妖魔化,便是错的。量精明如司马南先生,也不敢推测几十年之后的事情吧。别说几十年,就是十几年,也不大可能,因为如果能,先生就不会在不长的时间里,从一个四处招摇的气功大师,摇身变为反气功大师,给人一种下棋支招总是站在赢家那一方的感觉。

      另外,司马南先生的代表情结也强烈了一些,他在批南周文章时,始终坚持不渝地从中读出了“杨佳杀人,是社会逼的”。这个逻辑的荒唐之处也就在于,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怎么可能由某个单一事件去彰显呢?你不能说社会中的一些偶然事件积累在一起,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新闻记者去调查这件事情,其实是以手指月,月亮本身(也即是事件的成因)就摆在那里,你不能说观众因为手指月而看见了,而怪罪手吧?况且,现在的观众还没有傻到那种地步,而司马南先生及其意识形态上的同盟却坚持认为,如果手不指,人们就看不见月亮,手指了,就是罪过。

      杨佳杀人案,只是一个个案,是由多种社会元素构成的悲剧。它不足以证明我们的社会究竟是先进还是落后的。因为这种证明本身就是错误的,完全是两码事,这就如同不能用一些先进的人物,来证明社会的优越性一样。这个道理就如同不能用中国男足的表现来证明中国是否落后或强大一样。你也不要把社会主义新中国看得太脆弱了吧!

      一个文明的社会,显然不可能由一群蒙着眼睛的愚民组成,它必然是由对信息清晰了解,然后做出理性判断的公民组成。每有社会事件发生,主流话语体系总爱用“不明真相的群众”来说事,那就让他们知道真相啊!相信司马南先生应该是同意这个观点的,他应该不会认为,真相,就是先入为主,脸谱化地主题先行。

      杨佳应该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治裁,他即使被怎样严厉的治裁,也换不来那些被杀警察的生命。因而,以他的教训,来警醒更多的人,让此类悲剧不再发生,是媒体应尽的责任。《南方周末》只是循着新闻规律,做了自己义务的事情,而司马先生逢“南”必反,为反对而反对的姿态,有点反应过激了。毕竟您老人家不是姚文元,而当下社会也不是三十年前了。

      这是你的不幸,也是南周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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