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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总局:奥运期间六城市严打盗版光盘
  • 作者:       来源:网易科技       时间: 2008-07-23
  •   7月23日消息,商务部及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奥运期间,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及秦皇岛六大奥运主、协办城市严厉打击地摊、游商小贩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加强奥运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指出,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服务于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

    会,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商务部、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及秦皇岛等六个奥运主、协办城市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奥运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整规办、工商部门要对大型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奥运定点宾馆及周边区域、奥运竞赛场馆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城区繁华地段、机场车站地铁码头和人行通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地摊、游商小贩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

      除了贩卖盗版光盘等“地摊、游商小贩”销售“侵权商品”外,通知特别指出,要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傍名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

      最后还强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的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充分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以下为商务部、工商总局要求加强奥运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文件全文:

      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服务于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商务部、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及秦皇岛等六个奥运主、协办城市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奥运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整规办、工商部门要对大型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奥运定点宾馆及周边区域、奥运竞赛场馆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城区繁华地段、机场车站地铁码头和人行通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地摊、游商小贩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要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傍名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充分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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