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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庭:网吧经营者应尽到审查义务
  • 作者:邹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07-24
  •   今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了多起网吧经营者因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网吧局域网内播放相关影视作品被影视作品权利人起诉至法院,最终被判侵权,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案件。就在网吧经营者纷纷喊冤,不知今后如何是好的时候,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刁云芸通过对这些案件进行认真地
    分析和总结,就如何避免卷入此类侵权案件,给网吧经营者提出了三点建议:

      建议一:网吧经营者应审查相关影视作品提供者的权属证明。

      网吧经营者在诉讼中多主张所播放的影视作品均为案外人提供,且影视作品所显示的网站也为案外人提供,双方签有相关服务协议,侵权行为与其无关。但由于影视作品均存储于网吧服务器中,网吧经营者可以对在线播放影视作品的行为予以控制,因此,当未经权利人授权即在线播放影视作品被诉至法院时,网吧经营者均需承担侵权责任。故在他人提供影视作品的播放网站时,网吧经营者应审查提供者对影视作品的相关权属,确定提供者是否享有在线播放的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而不能认为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侵权责任由提供者承担就免除自身的责任,从而因未尽到审查权属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

      建议二:网吧经营者自己上传影视作品,应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网吧经营者如果不通过第三方提供影视作品,而直接从影视作品的权利人处取得作品的在线播放权利,则需要审查权利人是否为影视作品的原始著作权人或取得作品的全部著作权人的授权。如网吧经营者尽到此项审查注意义务,即使被审查的权利人获得的权利有瑕疵,法院在判断网吧经营者侵权责任时也会酌情考虑。

      建议三:网吧经营者应时时审查局域网内容。

      网吧用户在上网过程中将影视作品上传至网吧局域网或从互联网上下载,且其他网吧用户可以在网吧局域网上在线观看该影视作品的,网吧经营者应时时审查局域网内容,并在发现未经授权即可在线观看影视作品时要及时予以删除,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网吧经营者对局域网具有控制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网吧用户将作品上传至网吧局域网或从互联网上下载,通常是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网吧经营者作为专业的网吧管理者,对此应系明知,其在明知的情况下,未予以及时删除,应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故应承担侵权责任。(记者 邹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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