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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售盗版碟超500张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 2008-07-28
  •     本报讯(记者黄宝阳)记者从市新闻出版局、“扫黄办”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严肃查处经营盗版出版物行为。

      根据全市扫黄领导小组的部署,即日起,我市将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对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检查,坚决杜绝正规经营

    单位销售盗版出版物的行为,坚决取缔销售盗版出版物的无证照经营者和游商地摊。

      对一次经营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不足100册(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次经营100册(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盗版经营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将被吊销许可证,要求依法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无照经营行为将被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盗版制品合计500张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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