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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长春严厉查处擅用奥标营利行为
  • 作者:何伟 孙玲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08-01
  •   从即日起,吉林省长春市工商部门将全面清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奥运标志的商品,严厉查处侵犯奥运赞助商合法权益,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只要未经北京奥组委授权,所有印有奥运标志的商品、宣传品都是违法的!”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李军表示,近日来

    ,长春市工商局在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市场上已出现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使用奥运标志的商品。李军表示,在检查中发现此类商品,长春市工商局将依据《商标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相应金额的罚款。


      “擅自使用奥运标志的企业及个人,大体分两类:一类是以无偿宣传北京奥运为目的,一类则是以营利为目的。”李军说,对于以宣传为目的的企业及个人,将主要以警告为主;但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及个人,将坚决予以重点查处。(何伟 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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