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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电总局官员表示要严查带负面影响的广告
  • 作者:       来源:南方网        时间: 2008-08-01

  •   广电总局往往没有拿出办法。要说他们尸位素餐,也是冤哉枉也,光各种禁令就不知发了多少,然而,再遗憾的是,那些禁令基本上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归根到底,在于板子虽然举得很高,却迟迟不见落下来,使那些本来该打的屁股暗自窃喜。

      国家广电总局的一位官员日前表示,对那些虽不违法,但内容低

    俗、对社会风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广告,也要在审查、监管中严加把握。该官员尤其点了“脑白金”和“黄金搭档”的名,认为现在播出的这些版本会误导下一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对未成年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这位官员所指出的问题的确是令不少电视观众比较反感的问题;不过,反感归反感,却又无可奈何。“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它就那么在全国各地上星的电视台甚至在央视轮番不断地嚷嚷个不停,观众能拿它怎么办?但观众没办法,广电总局应该有办法,遗憾的是,广电总局往往没有拿出办法。要说他们尸位素餐,也是冤哉枉也,光各种禁令就不知发了多少,然而,再遗憾的是,那些禁令基本上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归根到底,在于板子虽然举得很高,却迟迟不见落下来,使那些本来该打的屁股暗自窃喜。这样说,当然也会冤枉他们,对江苏省东台电视台和山东省滨州电视台违规插播广告,板子不就落下来了吗?只是相对于那么多违规的现象来说,落得还很不够。

      北宋有一段时期私盐贩卖猖獗,苏辙说实在没辙,管不住;王安石不同意,认为“法不峻耳”。苏辙说最高都判死刑了,还要怎么“峻”?王安石打比方说:如果一个村子里有一百户人家贩卖私盐,而只抓了一两户,其他人家肯定会当被抓的是笨蛋,怎么就抓住了你们呢?不是笨蛋是什么?所以,自以为聪明的他们还会继续干。如果抓了五家,情况就会不同了,有人要害怕;如果抓了十家,“则其余必戢矣”,肯定有所收敛了;如果抓了二十到三十家,“则不敢贩矣”,为什么呢?“人知必败,何故不止?”也就是说,大家都知道贩私盐就要完蛋,铁定如此,也就没人干了。那么,王安石所说的“法不峻耳”,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法不“均”耳,干了同样的事情,如果多数人能逃脱惩罚,法就起不到震慑的作用。这段近千年前的逸事,足以给今天的广电总局甚至反腐败领域一点儿借鉴意义。不是说丧气的话,东台和滨州这两个电视台为什么受到“修理”?是玩出了火吧。那么多违规的电视台,比如广电总局也曾明令禁止“挂角广告”,可曾有人搭理?发个禁令便如泥牛入海,套用王安石的话说,叫做:“人知其必不败,故不止。”

      对一些不良现象,如今比较流行“怒斥”或者“拍案”,当然是本领域、本行业内说话掷地有声的官员才有这个资本。看那义愤填膺的程度,你绝对不能说这是逞一时之口快,但往往令我不解的是,你是管这个的,你还怒斥那些人人皆知、人人皆恨的东西干什么?你不去动手整肃,反而跟着百姓发发牢骚,问题还有没有解决的希望?移之于时下的广电总局,你还不断重申××号禁令的内容干什么?对照起来一一执行啊!“现在一些(电视)台处于恶性竞争状态,已经到了不顾脸面的地步。”你都认识到这个程度了,怎么还能“君子动口不动手”呢?

      事实证明,在电视转播和传输中的广告严重侵犯观众利益的行为,依靠电视台的自律纯粹是一种奢望,必须也只能由广电总局高扬起他们手中的“达摩克利斯剑”,让那些胆敢触犯禁令的电视台深知“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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