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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击奥运侵权反盗版工作组在京成立
  •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时间: 2008-08-05
  •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为有效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严厉打击针对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的新媒体转播权非法转播行为,日前,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北京奥组委、央视国际联合在京组成“打击奥运侵权反盗版工作组”(以下简称“反盗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版权局。

      8月4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反盗版工作组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做好2008北京奥运会重要赛事和相关活动新媒体转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我国政府对国际奥委会的郑重承诺,是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要依法、快速、审慎地处理网络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反盗版工作组负责执行由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制定的《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全国互联网上的涉及奥运新媒体转播权侵权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快速处理;指导、跟踪、协调和督办案件查处工作;收集掌握全国奥运新媒体转播权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积极与国际奥委会进行沟通;组织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等。

      反盗版工作组组长单位为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为副组长单位,北京奥组委、央视国际为成员单位。反盗版工作组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共同确保奥运赛事转播顺利进行。其中,国家版权局负责对打击奥运新媒体转播权侵权行为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奥运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流程开展实施监控、收集奥运新媒体转播权侵权案件线索,组织行政查处;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执行奥运快速反应机制相关规定,在接到版权执法部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暂时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处理措施;广电总局负责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视音频节目信号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予以严处;国务院新闻办负责做好执行奥运快速反应机制的对外宣传工作;北京奥组委负责研究涉奥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央视国际负责提供奥运新媒体转播权被侵权的有关信息,配合行政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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