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福建省厦门市已依法关闭了8家侵权盗版网站,并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专项行动期间,厦门市版权局、公安局、通信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厦门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
的通知》,要求全市的电信基础运营商、移动平台服务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自觉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未经合法授权许可,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对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转播。对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将由版权、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专项行动办公室还公布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动版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参与、配合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办公室共受理涉嫌网络侵权盗版的网站线索近20起,已关闭“千度音乐网”等侵权盗版网站8家。厦门市版权局对侵权网站的当事人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服务器、罚款等行政处罚。(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