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传媒频道>数字媒体>互联网
  • 互联网正式纳入涉奥转播 盗版将被处罚
  • 作者:       来源:央视网        时间: 2008-08-06
  •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由央视国际网站发起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反盗版行动”今天启动。在启动仪式上,央视网宣布与搜狐、腾讯等九家网络新媒体企业组建“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行动小组”。

      同时,中央电视台今天发表《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情况说明》。央视网对北京奥运赛事的转播范围是中国

    大陆和澳门地区。得到央视网转授权的互联网站和移动平台运营机构,也必须将其转播范围限定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除央视网和得到央视网相关授权的互联网站和移动业务运营机构之外,任何人不得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利用新媒体业务或者类似方式对北京2008奥运会赛事进行传播。

      广大海外网友和观众可以通过当地持权转播机构的电视以及互联网和移动业务平台收看奥运赛事转播。

      据了解,互联网平台被正式纳入赛事转播渠道,这在我国乃至世界上都是首次。转播内容包括奥运会3800小时的赛事及开、闭幕式、赛前赛后文化活动、火炬传递等相关活动的所有视频、音频内容。

    
     查看所有文章评论   欢迎您对该篇文章发表评论
网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热点新闻
  • · 奥运开幕式完成最终彩排 凤凰点火方案遭弃用
  • · 外国媒体认为中国有能力举办一届出色奥运会
  • · 奥运节目主持豪华阵容亮相
  • · 转播工作就绪 奥运电视信号8月6日正式发出
  • · 韩国SBS电视台为泄露奥运开幕式图像道歉
  • · 新闻出版总署:奥运后中国继续对外媒开放
  • · 我国互联网行业大力整治网上低俗之风
  • · 新闻出版总署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介绍
  • · 2.6万余名记者参加奥运新闻战报到近半
  • 论坛热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