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日前同意并转发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制订的《关于实施企业年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文件规定,上海的企业年金自今年7月1日起已按国家规定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不再由劳动部门负责运作。
企业年金作为社保资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及 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其目的在于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