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数月的杨佳袭警案终于在庄严的宣判声中尘埃落定,回忆其间经历的媒体追踪、网民热议、民众质疑……使这原本可以直观呈现的事实真相一次次蒙上神秘的面纱,而争论似乎并没有因死刑的宣判而结束。仔细翻查之前
媒体关于此案的报道,发现京、沪两地媒体在报道方向上有着较大的不同:北京媒体基本上是站在质疑上海警方和保障杨佳正当权利的立场上,而上海媒体则是侧重同情警方和遇害警察,要求还司法审判以公正。
试举几例媒体的报道情况:《北京晚报》7月4日报道称杨佳租用的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偷车行为并无瓜葛。杨佳与警方分歧由此产生。在弄清真相之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未果。杨佳很可能因此产生不满和怨恨。《新京报》8月27日报道:“当记者准备登记进入法院时,被告知媒体谢绝入内。而在法院门外,还有几名打算旁听此案的上海市民。据他们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此次庭审并不对外发放旁听证。”《北京晨报》也报道了民众要求“异地侦查和审判”的声音。
而《东方早报》则报道:据邻居描述,杨佳母子俩并不好打交道,经常为了一点日常琐事骂人。邻居们没有说过杨佳的好话,他们评论母子俩凡事“睚眦必报”。《文汇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在审判后刊载的稿件也大体相同,均报道称司法机关办理杨佳案是严格依照诉讼程序进行的,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这种带有某种地缘倾向甚至情感寄托的报道不仅不符合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更不利于帮助民众了解事实的真相,不利于履行媒体正常的舆论监督职责,是媒体不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客观地报道事件过程,既不失于偏颇,同时也彰显了媒体的公正态度。这样做才能令人信服。也许媒体有诸多原因难以穷尽事实的真相,但是新闻报道最基本的原则是秉持客观的立场,而不是注入过多的感情倾向。否则媒体将遭遇质疑和声讨。